有些长租公寓、商铺一次性签"30年租约""50年使用权",超过部分真的有效吗?答案是否定的。
二十年的法定上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注意是"超过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个合同无效:约定租期三十年的,前二十年有效,后十年无效。
到期可以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二十年。也就是说,二十年的上限针对的是每一段租期,理论上可以通过续订延长实际使用时间,但每一次续订都要重新受上限约束。
未约定租期怎么办
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给对方留出搬家或腾挪的时间。
超过六个月的要书面合同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又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签署合同时,把租金调整机制、维修责任、转租规则一并写明,纠纷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