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张先生与李女士离婚时,为一套婚后由张先生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张先生名下的房产争执不下。李女士主张,张先生父母曾口头承诺“首付算送给我们小两口的”,因此该首付属于赠与,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张先生则坚称父母只是借款,并未赠与。类似场景在房产分割中并不少见,核心在于如何认定赠与行为。本文结合现行法律与上海司法实践,为您梳理认定要点与操作路径。
赠与行为在房产分割中的法律定性是什么?
赠与行为,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房产分割中,赠与通常涉及两类:一是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将个人房产份额赠与对方。其法律性质直接影响房产归属与分割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实践中,赠与的认定需同时满足“无偿性”与“合意性”。无偿性指赠与人未获得对价;合意性指双方就赠与达成一致。若出资时未明确约定,则可能被推定为借款或共同出资,而非赠与。
如何区分赠与与借款、共同出资?
这是争议最集中的环节。法院通常综合以下因素判断:
- 有无书面协议:如借条、赠与合同或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赠与”或“借款”。
- 出资背景:如父母出资时是否附条件(如以结婚为目的),或仅为临时周转。
- 双方关系与常理: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若无明确证据,上海法院更倾向于认定为赠与,但若子女婚姻濒临破裂,则可能从严审查。
- 资金流向:是否直接支付给卖方或开发商,还是转账至子女账户后由子女自行处理。
打个比方,若父母转账时备注“购房款”,且未要求子女出具借条,通常视为赠与;若备注“借款”,或事后补签借条,则可能认定为借款。但备注并非唯一依据,法院会结合双方经济能力、家庭习惯等综合判断。
父母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贷?
这是上海房产分割中的高频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上海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若父母出资时未明确约定,且无借条等证据,一般推定为赠与。但若父母主张借贷,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备注、催款记录等。否则,法院更可能认定为赠与。
夫妻间房产份额的赠与如何认定与撤销?
夫妻一方将婚前房产约定为共有,或加名,属于典型的赠与。但若未办理变更登记,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例如,丈夫承诺将婚前房产的50%份额赠与妻子,但未过户,离婚时丈夫反悔,法院可能支持撤销。
但若赠与经过公证,或已办理过户,则不可任意撤销。此外,若赠与附义务(如以维持婚姻为条件),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依法撤销。
在上海,办理房产加名或份额变更,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如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缴纳契税(通常为3%),流程约10个工作日。若涉及贷款房产,还需银行同意。
如何收集证据并启动房产分割中的赠与认定程序?
若您正面临类似纠纷,建议按以下步骤操作:
- 梳理证据:收集出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收据)、书面协议、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明赠与意图。
- 明确诉求:在离婚诉讼或分家析产诉讼中,明确提出赠与认定请求,并说明对房产分割的影响。
- 申请评估:若房产价值争议,可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确定市场价。
- 参与调解或诉讼:上海法院通常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
材料清单通常包括: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
-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出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
- 赠与协议、借条、承诺书等书面文件;
- 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等电子证据(需原始载体)。
诉讼时效方面,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若证据不足,专业律师可协助调查取证,但需注意,伪造证据将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或上海法律援助中心,以获取个案指导。理性维权,依法分割,方能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