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动迁

房屋买卖合同常见违约情形与责任

导读逾期付款、逾期交房、逾期过户、一房二卖是常见违约形态,守约方可主张继续履行、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定金规则优先适用。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大,违约后果重。看清常见违约形态,才能在纠纷中占据主动。

四类常见违约

  • 买方逾期付款:超过宽限期或合同约定期限,卖方可催告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
  • 卖方逾期交房或逾期过户:买方可主张逾期违约金,符合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可解约索赔;
  • 一房二卖:卖方将房屋另行出售并过户给他人,先买方无法取得房屋的,可主张违约责任;后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先买方可请求确认后合同无效;
  • 隐瞒重大瑕疵或权利负担:如隐瞒抵押、查封、凶宅、漏水等,可能构成欺诈或违约。

违约责任怎么算

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但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可请求增加。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其一,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另行请求赔偿。

继续履行与保全

房屋尚未过户且具备履行条件的,守约方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并办理过户;为防止卖方转卖或抵押,起诉前或诉讼中可申请查封涉案房屋。

以上内容为公益法律知识介绍,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编写,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差异较大,请结合实际咨询执业律师。

浏览房产动迁全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