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不签合同的代价。
二倍工资的支付规则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计算口径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应得工资计算二倍差额,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满一年后怎么办
用工满一年不签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再主张二倍工资一般不再支持,但劳动者获得了更稳定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地位。
两个常见问题
- 劳动者拒签的处理:用工一个月内经单位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无需支付补偿;超过一个月不签是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以此拒签不能免除单位的二倍工资义务。
- 时效:二倍工资差额多被认定为惩罚性待遇,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应支付之日起算,拖久了可能拿不到。
保留工资流水、考勤、工作沟通记录,是主张二倍工资的关键证据。